查文庫>股東協議書> 關於股東協議書範文集合7篇

股東協議書

關於股東協議書範文集合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東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佔公司股份_______%,出資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甲乙丙丁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合作期限

  1、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_______%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_______%進行賠償。

  (2)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五、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六、糾紛的解決

  1、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甲方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兩萬元人民幣。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按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出資。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丁方(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

  1、大連 公司(下稱公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中國法律法規設立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並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東,並持有該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願成為公司的隱名股東,並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權利。

  經三方平等、自願協商,就丙方作為股東投資公司之事宜,與甲方及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股權轉讓

  1、丙方受讓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權,受讓價款為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丙方作為公司的股東,並以甲方的名義對該公司持有40%股權。

  2、本合同交易完成後,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依據,享受40%的股東紅利分配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3、乙方同意上述股權轉讓,並自願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

  4、XX應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將股權受讓價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於款項到賬後 個工作日內向丙方出具收款憑證。

  5、甲方收到前款約定的價款後,以公司名義為丙方出具股東書面確認函件(股權憑證)。

  6、股權轉讓前(即股權憑證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權利義務由甲方與乙方承擔,股權轉讓後,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義務。

  二、保證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並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並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3、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陳述之情況屬實,並具備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全部權利與授權。

  三、各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後,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提供銀行賬號、出具收款憑證、以公司名義出具股東確認函件等。

  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其名下的股權,不得采取可能導致公司資產實質性減少的行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後,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三)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交易完成後,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2、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丙方有權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資。

  3、丙方有權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甲、乙方轉讓公司股權時,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4、丙方享有公司法規定的其它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5、丙方認可其對公司的權利僅限於股東權利,並承諾不對該部分出資以任何名義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監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證號: 出任公司監事,並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職權。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須承擔中國現行法律所規定的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或終止

  1、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但須由各方簽訂書面終止協議。

  2、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合同各方,並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及承擔義務。

  七、法律適用與管轄

  各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並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國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達地址以本合同載明內容為準,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文字製作,因不同文字解釋產生異議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3、本協議中英文文字各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字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協議文字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國籍: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股東協議書 篇3

  股東協議書 訂立協議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為推廣 教育科研成果,開發教育產業,促進兒童健康和諧發展,協議訂立人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實業公司,以進行教育產業開發,開展幼兒園、小學、中股東協議書

  訂立協議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為推廣 教育科研成果,開發教育產業,促進兒童健康和諧發展,協議訂立人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實業公司,以進行教育產業開發,開展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教育的開發和辦學。

  二、 教育實業公司註冊地點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為___年。

  四、股東每人出資 元,每人佔公司總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援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資金支援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餘在提取10%的公積金和10%的公益金後,按出資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債務依此法執行。

  七、股東的股份轉讓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東選舉。

  九、股東有以下權利:(略)

  十、股東發生糾紛時可向________地區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七份,股東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生效時間: 年 月___日

  注意:

  股東協議書是明確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而訂立的契約文書。股東協議書有的以合作協議書的形式出現,有的以股東協議書的形式出現。

  股東協議書與一般的經濟合同的寫法要求一致,但它包含的內容不同。股東協議書包含以下內容:

  ① 協議訂立的宗旨和訂協議人(股東);

  ② 股東合作內容;

  ③ 成立組織的名稱;

  ④ 出資、盈利的分配、虧損的承擔;

  ⑤ 合作期限、合作方式;

  ⑥ 股份的轉讓;

  ⑦ 股東議事方式;

  ⑧ 股東權利與義務;

  ⑨ 生效時間與股東簽字。

股東協議書 篇4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該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公司,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該合夥公司經營期限為十年。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公司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者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教育諮詢(不含出國留學諮詢)。

  一、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乙方以勞務技術出資佔5%,以現金出資 萬,佔 %(乙方共佔有公司股份的)丙方佔 %,以勞務技術出資。

  二、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1)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3)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第十二條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三條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透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第十五條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第十六條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九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應及時收集掌

股東協議書 篇6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東協議書 篇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

  2、經營範圍:主要從事 .

  3、註冊資本: 萬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資訊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甲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2、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2、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第三條、股東出資方式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15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9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總投資額 20 %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需要的檔案,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專案。

  2、實際執行中按列明專案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公司成立後,列入公司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 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公司發起人,而致使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設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宣告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號碼、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10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中國簽訂。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