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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協議書

轉讓協議書模板錦集八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讓協議書 篇1

  編 號: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承包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塊,地名和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________ 、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 、北鄰:_________ 共計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畝 元,合計 元。乙方於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轉讓費,於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轉讓期限為二輪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約定為土地經營權徹底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有關土地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五、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養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並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八、轉讓期滿後,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土地,甲方放棄並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十、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違約方承擔責任 。

  十一、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兩份,交村裡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一方概括轉讓合同權利義務的,應經相對人同意。實踐中,往往採取出讓方、受讓方與相對人共同簽署轉讓協議的方式。以下為一則概括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書,供參考。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 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經轉讓方、受讓方及房東三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丙方)友好協商,針對店鋪場地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丙方同意將自己位於廣西桂林市 街(路)號原為甲方

  ( )獨家租用的店面(租用面積為一樓平方米,二樓面積

  為 平方米)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甲方租用之店鋪內現有裝修、裝飾、營業裝置、自有存貨等物品同時轉讓予乙方。

  二、轉讓價格及要求:

  1、上述轉讓標的內的所有裝修硬體、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和房屋裝修等以及全部營業裝置轉讓予乙方,甲方目前的自有存貨等物品同時轉讓予乙方(上述兩部分均需附上具體數量與價格清單)。

  2、轉讓價格共計人民幣 元整。(小寫: )

  3、上述標的所有商鋪的租賃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並由甲方負責丙方與乙方辦理租賃手續,與乙方另行訂立租約,甲方及丙方須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丙方與甲方已簽訂的租賃合同,租期

  到 年月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

  寫: ),租金為每 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交至丙方)。丙方不能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權利受害時,甲方、丙方應負賠償責任。

  4、店鋪轉讓給乙方後,店鋪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由乙方定期繳付。

  5、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標的的所有經營證照及場地租賃合同等相關證件 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特約事項:

  1、乙方接手標的之日前的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尚未支付的貨款以及工資、水電費用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並且甲方應保證上述款項不影響乙方接手後的經營,若有影響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生產的債權、債務等一切款項由乙方負責。

  2、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如延用則法定代表必須進行變更,甲方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3、商鋪的租賃押金及水電押金等款項,原有押金單據作廢,甲方協助乙方重新與房東訂立押金單據,乙方須在新的押金單據訂立後三日內支付給甲方相應金額。

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甘肅省、蘭州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雙限認購書所規定的位於靜寧路北口、由蘭州城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開發的一號樓 單元 室的房屋出售給乙方。認購書約定的建築面積為 ㎡(以雙限房認購書為依據)。

  二、甲方所出售房屋應是百分之百私人產權房。乙方在購買該房屋時所付款項是該房屋百分之百全額房款。以後接受鑰匙入住和辦理房產證時再出現蘭州城投公司和有關部門收取房款時,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繳款事宜,與乙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出售價為人民幣 萬圓整,(大寫: 圓整)。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付 元訂金。待與城投公司辦理完認購合同更名手續後,乙方將剩餘房款 元一次性付清。雙方以銀行轉賬付款回執為付款依據。甲方據此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條。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即時起歸乙方行使,其建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誠信買房訂金後,幫助乙方將上述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並應註明上述房屋應繳城投公司房款已繳清或未繳清(未繳部分在乙方付款時預留,待城投公司通知繳款時代繳)。甲方應提供該房認購合同、購房交款發票原件等相關所有證明檔案,出示本人 與共有權人 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並提供影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的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出售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無其他拖欠費用,該房屋出售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無其他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由於現實原因,上述房屋暫時無房地產權證,經雙方協商,今後該房屋辦理產權證,如有需要,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給與配合。在為乙方辦理房地產權證過程中,需由購房方繳納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履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 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4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茲就工廠轉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轉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_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年___月___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廠房房地、生產裝置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萬元整。

  (二)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___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___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生產裝置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賬面所列裝置殘值計算,由甲方於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萬元,除在本年____月份以前的賬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月份起的賬款均以____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後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並負責通知各廠商,並給甲方收受賬款一切必要的協助。

  三、付款辦法:

  (一)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萬元,餘款___萬元,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裝置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應收賬款的價格,甲方應於交收後給付乙方折淨數的半數;其餘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本年____月____日為交收日期。並定於____市____路___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____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____方負擔。

  (四)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____方負擔,其餘契稅、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現有僱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餘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乙方宣告本件盤讓,已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決議透過,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甲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____名。保證人對於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受讓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讓與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專案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地點),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專案技術秘密、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七、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1、成交總額:______元,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元。

  2、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按利潤______%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

  (5)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

  2、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乙方:

  因經營需要,甲方轉讓門市房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轉讓的門市房地址:

  二、轉讓金:壹萬捌仟元整。移交時一次性付清。

  三、移交時間:年月日前。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好房屋租賃等有關工作,負責徵得房主的同意,負責為乙方協調與房主簽訂好本門市房租賃協議書;

  2、甲方必須於年月日前將本門市房移交給乙方,其後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

  3、甲方自行處理好自己的商品,乙方接收本門市房後,重新進貨;

  4、甲方必須將其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空調、玻璃門、門頭燈、照明燈等,商品除外)列出清單移交給乙方;

  5、甲方的債權債務和未明確的帳款由甲方自己負責承擔;

  6、甲方必須清甲方所聘用人員的工資和費用;

  7、年月日前的水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物業管理費等全部由甲方清,甲方須將這些費用算單交給乙方。

  8、甲方未使用完的房租由乙方在接收本門市房時,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處理;

  2、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二0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透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轉讓協議書 篇8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首層街鋪的 ______藥店(原為:___藥店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或重新與乙方簽署新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 年 __月 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 ),租金為每月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營業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 (經營許可證等證照、藥品、貨櫃、貨架、經營執照、藥房加盟權、店內的一切及裝修和甲方的押金 ) 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藥店乙方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藥品等其他,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由甲方負責償還和理清,與乙方無關。

  七、因乙方以前未經營過藥店,經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甲方承偌在乙方接手藥店後,用一個月幫助乙方認識藥品知識,指導乙方管理藥店,期限一個月,即以籤合同日開始。期間雙方不產生任何費用。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