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演講稿> 有關講憲法的演講稿(通用7篇)

講憲法的演講稿

有關講憲法的演講稿(通用7篇)

  演講稿的內容要根據具體情境、具體場合來確定,要求情感真實,尊重觀眾。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演講稿,大家知道演講稿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講憲法的演講稿(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講憲法的演講稿1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意思是沒有圓規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圓來。我們生活的社會也是由無數個方和圓組成的,而作出這些方圓的便是法律規則。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作為21世紀的中學生,高尚的道德修養是我們人生追求的較高境界,而不違反法律法規則是我們行為的最底線。

  我們生活中違法亂紀的現象有很多,如:同學間發生爭執時,就破口大罵、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學向小同學索要錢財;有的故意破壞公共場所的桌椅、打碎路燈;有的走路不靠右側通行,隨意破壞交通規則;有人隨意踐踏草坪、採摘花朵、汙染環境;還有的未經人家允許私自拆毀他人信件、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等,這些都是因為沒有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能自我約束,任意妄為而造成的。親愛的同學們,守法與犯罪只是一步相隔,當衝動來襲,不妨告誡自己:衝動是魔鬼;當無邊的慾望襲來,不妨告誡自己:人不可能擁有一切。我們要在平時多聽家長和老師的教會,能虛心聽取別人意見,有錯即改,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要讓自己邁進錯誤的深淵,而使自己終身後悔,請同學們在心中時刻銘記:只有我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能夠自律,才不會給我們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最後,我提議:讓我們自覺維護校規校紀,能夠知錯就改,為我們自己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生活環境,讓我們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講憲法的演講稿2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安慶市健康路小學六(1)班的朱今語,我演講的主題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有的人經常說愛國,那麼,遵守憲法規定,我認為就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費爾德曾說過:“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憲法知識,是治國之本,它可以使我們安居樂業,讓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他還可以保護弱小,讓人們免遭欺凌。它管理著我們,保護著我們。可以說,憲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形影不離。

  你看,馬路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逆向行駛;過馬路時,行人要走斑馬線;不可翻越護欄……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憲法內容之一;

  你看,在旅遊景區裡,不亂丟垃圾,不亂塗亂畫,文明出遊;不亂焚燒塑膠;拒絕白色汙染;不在公共場所吸菸……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障法》,它也寫進了憲法;

  你看,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買無營業執照小攤賣的東西……這些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是憲法裡的內容。

  瞧,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只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裡,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憲法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

  也許有人會以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情。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當今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維護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說過,法律和禮貌是兩種能夠帶來安定的力量。在中國,自古就有周公制禮,韓非說法。憲法知識,應時刻記在我們的心尖。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謝謝大家!

  講憲法的演講稿3

各位領導,各位同學:

  大家好!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

  我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每個人都要養成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行為習慣。同時應該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使自己不受到傷害。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從小到大,長輩們總會在我們身邊教導: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家裡,要遵守家裡的規矩;而在社會中,更要遵守人民規則,而這個人民規則便是“遵紀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為法離我們相隔“十萬八千里”,可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了:其實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雖然我們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們周圍的人群中,總是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規方面,人們違法的事情特別多,他們常常目無法律,顯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騎著小單車,為了貪求速度,竟騎上了人行橫道,且偶爾還與機動車玩搶道競技;還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訊號燈已經變成紅燈了,可他們卻視而不見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輛車驚險地從他後邊來了個40度大挪移時,他才意識到了危險的存在,此時已是捏了一頭冷汗了;還有些司機,明知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道理,可他們仍舊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地做了,我就看過這樣一則報道-----一名司機灑後駕車,失去意識,摸不著方向了,完全由gps導航帶路,結果開進了河裡,幸好路人發現將他及時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還記得有一次,我為了要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買。“這可怎麼辦呢?媽媽平時最反對我看這種書籍了,問她要,她也肯定反對了”,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後來我決定趁媽媽晚上做飯時,偷偷去她包裡拿了100元。我樂呵著接下來的兩天裡,都平安無事,媽媽竟然沒發現那100元不見了,竟也若無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媽媽聊天時,她卻同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後,讓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拿了媽媽100元時,我感到面紅耳刺了,也意識到那是不對的,在法律上來講,那是範法的行為。或許媽媽講這個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導我不要誤入歧途吧,不要範錯吧!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第二天一早,便拿著剩下的60元向媽媽道歉,可媽媽卻笑了笑摸著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有從小就養成好習慣,才會換來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後才會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過完一生。”媽媽的一席話,讓我毛塞頓開。

  記得還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麼做?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地罵回他。我聽了以後,很為自己慶幸,因為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地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著怎樣報復?其實對於這種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嚴懲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為。”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與法同行,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講憲法的演講稿4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古人說:“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法,是每一個社會公民的行為準則,更是我們富國強民、安邦治亂的必要方略。一個國家要建設和諧社會,要前往小康未來,無疑離不開法律的保障;一個人要獲得安寧幸福的生活、要實現個人的價值和自由的追求,也離不開法律提供的公平環境以及全面保護。

  可是,大家肯定會想,雖然法很重要,但離我們小學生還很遠、很遠,我們不需要去管他,那就錯了!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我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只有我們學了法,才能正確分辨。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這些行為對不對呢?

  只有我們學了法,才會知道這些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那麼被欺負的同學是否會用正確的方式、方法來保護自己呢?也只有透過學法,才能用合法的途徑來保護自己。前一陣就有一起案例,一位經常在班裡受欺負的孩子用刀將老欺負她的學生給捅死了,被警察機關帶走。

  這個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雖然你可能有理、可能是受害者,但當你觸犯法律後,也一樣要受法律的制裁! 同學們,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講憲法的演講稿5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歌德說帶來安定的兩種力量是:法律和禮貌!可見“法”和“禮”的重要。今天是憲法日也是我們道德講堂的主要內容。那麼,什麼是“法”!!?法是國家制定、認可,並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範體系。簡單的說,法是調整我們行為的社會規範,它保護和約束我們。法律,給人一種威嚴、崇高、敬畏之感。威嚴在於法律的平等性,何人觸犯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崇高在於法律的至高無上,它不關注人們的生活瑣事,卻保障著人們的基本生活;敬畏在於法律讓一切試圖違法、犯罪之徒心存畏懼,從而減少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法制的不斷健全,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安定。建立法治社會,我們應自覺提高守法意識,轉變法治觀念,對違法犯罪之事大聲說“不”!

  然而,我們要明確的'一個認識就是:並不是只有惡人才犯法。惡人和善人是我們在道德角度對於人的評價,而罪與非罪是法律給予的評價。我們不會因為一個人心存善意而殺人就不給於法律上的懲罰,更不會因為一個心存惡意的人就無故的逮捕他。善惡有別,只要他們不違法犯罪,法律都無權干涉他們的生活,而對於敢觸犯法律的人,我們絕不姑息!這也正是我們法治國家同古代人治的最大區別。法治國家的建立,更需要我們轉化傳統觀念,一切以法律為準繩來規範我們的行為。

  仔細觀察,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試想我們的高考,如果沒有法律條文的約束,國家又怎樣透過、這個最公平的大眾平臺選拔人才?公務員、事業單位等考試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大家任意抄襲作弊,那麼誰來保護我們公平錄取的權利?又談何維護公平和正義?法律不僅保護我們的權利,還維護公平和正義。刑法修正案已經將考試作弊納入犯罪,公平和正義正在彰顯!

  遵法知法守法,從身邊的小事兒做起。工作中,我們經常會使用到各種不同比例的地形圖、地質圖,各種檔案、報告,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資料資料化、電子化已成必然趨勢,同時電子網路發展迅猛,工作計算機化,因此在工作中很可能會造成資料流失、資料洩露,這也許並非故意人為,但是,行者無意,用者有心。總有部分不法分子竊取保密資料行違法犯罪之事,造成重要檔案洩密,損失不可估量。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們在日常工作中應提高法律意識,對保密檔案嚴謹使用、妥善管理,做到既不影響正常工作又要做好保密。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尊法知法守法,從身邊小事兒做起!共建共享和諧、美好法治社會,你、我有份!

  講憲法的演講稿6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心中有法,與法同行,看似每個人都能輕易講出來的八個字,可真正能做到心中有法,時刻尊法學法知法守法的人又有多少?講到法,那究竟什麼是法?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可能有著截然不同的答案。或許,在普通百姓眼裡,法就是法院的判決,槍斃人的告示,就是看守所和監獄;而在法律人的眼裡,法或許要複雜深刻的多,它不僅包含著現有的法律制度,而且涵蓋著立法司法執法守法的等等諸多的內容和領域。

  而我,作為一名共青團員,在我心中,法就是自由平等,就是公平正義,就是尊重和保障人的價值和權利,更是執法者依法治國的一種理念、原則和方法。就在今天12月4日,是我國的國家憲法日,而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在法制觀念如此濃郁的氛圍下,我們更應該尊法學法知法守法。大家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日的確定更是黨和國家對依法治國的堅強決心。那如何才能做到心中有法,與法同行呢?

  第一,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行動上遵守法律。尊崇法治,首先內心就要徹底擯棄人治思想,列寧曾就說過“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觀念,面對觸及違法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遵守法律。

  第二,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生活中有很多活生生違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例子,很多是因為長期不學法,不懂法。而法律是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的依據,不是一個擺設,只有把這個依據認清楚了,才能遵守法律併合理運用法律。在這個資訊發達的社會,學習法律的途徑有很多,當我們在看電視,瀏覽報紙,用手機上網時,多留意社會動態,從已發生的事件中瞭解什麼是該做什麼是不該做;也可以從自己身邊發生的一些事例中吸取教訓;對待單位組織的普法活動不要當做無所謂,擺正心態,認真的去學習瞭解,必定獲益良多。中國有很多俗語,“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理走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等等都是對立法尊法守法重要性的詮釋,因此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同時要合理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21世紀是法治的社會,而我們正身在其中,因此瞭解法制,做到心中有法,與法同行是非常重要的。最後,就讓我們共同唱響一曲尊法樂,傳達一脈思法情,做一個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捍衛者吧!

  講憲法的演講稿7

老師們同學們: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著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

  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階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著密切的聯絡,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最大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群,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