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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模板錦集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生安全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玉林師範學院數學與資訊科學學院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專案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專案後首先要接受專案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後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專案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裝置、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並通知專案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並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實訓學生(丙方)簽名: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腳踏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主體

  甲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96)班實習學生

  丙方:炎陵縣恆通汽車維修公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安全協議學 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 乙方(學生)責任

  一、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

  單位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範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鬥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 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裝置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 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

  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徵得學校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 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xxx.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增加學生的安全文明意識和自律意識,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良好品質,創造優良的學風、校風,使“建平安校園,創優良校風”活動順利進行。依據《高等教育法》及《北京涉外經濟專修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涉外藝術設計學院<甲方>授權藝術設計專業學生<乙方簽訂《設計藝術學院學生安全文明自律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1.學校將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最佳化育人環境,創造優良的校風,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行為加強管理。隨時就學生在校情況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並認真聽取和積極採納學生及其家長的合理化意見、建議。

  2.學生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到自我管理,自覺遵紀守法,成為德、智、體、能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3.節假日(寒暑假除外),學生離校去外地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按時返校。

  4.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借宿舍,不得擅自在宿舍內留外人住宿和夜不歸宿。

  5.學生外出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到險要的地方遊玩。學生在校內外不得從事危險活動。

  6.嚴禁學生到水庫、塘壩游泳。

  7.嚴禁學生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場所改造、私拉電源,嚴禁使用電爐,煤爐等取暖,自炊,嚴禁在公共場合點燃明火,或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

  8.學生不得到營業性電子遊戲廳、歌舞廳等從事娛樂活動或打工。

  9.學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大額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

  10.學生清掃教室、宿舍衛生或平常晾曬衣物時,不得將身體探出窗體或陽臺外邊。

  11.嚴禁學生吸菸、酗酒、和觀看傳播淫穢、不健康的書刊、電影、錄象、網站或網頁等。

  12.學生要注意公共衛生,杜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隨意踐踏草坪。

  13.學生應以校為家,愛護公共設施,杜絕損壞公物,拒絕課桌文化自習室內文明學習,不佔位,杜絕大聲喧譁,打電話,吃東西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

  14.學生要自尊自愛,舉止文明,言行得當,不在公共場合有過親密的行為。

  15.學生上課要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進出教室,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6.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不亂拋果皮,不在牆上亂塗亂畫。

  17.學生要按時回宿舍休息,不在校園閒逛、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覬覦他人錢物、不歧視他人,不亂倒汙水,不亂放衣物,不亂張貼,保持宿舍乾淨整潔。118.學生就餐時要排隊購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費糧食,珍惜別人勞動成果,愛惜餐具。

  19.學生在校應說普通話,講文明語、不粗俗下流,談吐斯文,禮貌大方,關心他人,尊敬師長。

  20.學生在校期間要儀容儀表規範得體,不穿奇裝異服,不帶首飾,不染髮,不紋身。

  21.學生應講求誠信,以正確的心態對待考試,杜絕考試舞弊行為。ザ砸蜓生違反以上協議內容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個人承擔。凡年滿十八週歲及以上的在校學生,按法律規定還須承擔公民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由各學院負責簽字並儲存好此協議。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名オ

  年月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大學

  乙方:申請寒暑假留校學生

  乙方出於本人自願,申請寒暑假留校學習、住宿和生活,得到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遵守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到校外租房住宿,不得無故晚歸或夜不歸宿,不得在宿舍內違章使用電器,生火做飯,不得私藏刀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男女混宿,不得擅自帶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住宿。

  二、乙方不得擅自到校內外水域或未開放的游泳池游泳,不得酗酒或做出其它違法違紀的行為。

  三、乙方應積極遵守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有關管理法規、規定,不得組織或參與網上違法、犯罪活動。

  四、乙方應自覺維護學校的穩定,不得參與危害學校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如傳銷組織、xx功及其它邪教組織),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或危害國家、社會、學校和他人利益的行為。

  五、乙方在校或外出應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嚴格遵守學校和國家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由於個人過失或過錯,導致人身、財產安全遭受損害或產生其他不良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乙方應服從學校的教育、管理,到校外打工或從事相關活動的應到學校保衛處、院(系)學工辦、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登記,留下個人通訊方式等資訊。

  七、乙方應在取得衛生許可證的食堂、餐館及其它飲食場所或銷售食品的地方用餐、購買食品,注意食品衛生及安全。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九、乙方違反上述禁止性條款,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十、根據有關勤工助學的規定,乙方經個人申請,經過乙方審批同意的,甲方為其提供一定數量的假期勤工助學崗位,為其參加社會實踐及鍛鍊提供機會,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資助。

  十一、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各系主任或書記(副書記)作為本協議甲方代表。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 方(學生):

  甲方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玉林師範學院數學與資訊科學學院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專案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專案後首先要接受專案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後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專案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裝置、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並通知專案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並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實訓學生(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