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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叉車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叉車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效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後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透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三章作業安全管理

  第八條檢查車輛

  (一)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後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效能。

  4.燈光、喇叭訊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執行後還應檢查外洩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二)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並繫緊安全帶後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四)起步必須緩慢平穩。

  第十條行駛

  (一)公司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後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三)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五)叉車在行駛時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六)透過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七)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八)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後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一)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二)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裝置,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三)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四)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定警戒線。

  (五)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六)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七)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二)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並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四)將叉車沖洗擦拭乾淨,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後,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章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保養及維修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於良好狀態。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管理制度2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明確叉車司機的薪酬管理體系。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負責裝卸用叉車的排程和管理的工作安排。包括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4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6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7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8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絡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系相關人員安排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製作維修單

  6、薪酬管理制

  (一)、薪資構成體系:

  1.基本工資+提成工資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1.基本工資+提成

  1-1.基本工資:20xx元/月

  1-2、提成工資:0.8元/噸,車皮裝運提成工資:1元/噸

  說明:1.底薪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提成工資分成兩部分,其中的40%固定不變,6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績效考核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分。詳情請見《考核評分表》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2-1.基本工資:20xx元/月

  2-2、績效工資:800元/月

  說明:

  1.基本工資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績效工資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分。

叉車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車執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主要內容及要求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並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並取得駕駛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後檢查

  ⑴上車前,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後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⑵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洩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⑷車輛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溫、超壓行駛⑸車輛使用完畢後應將車輛停穩並進行安全檢查。

  2.2.6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後,司機必須對當天車輛的執行、修理狀況記錄到特種裝置運行臺賬,並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⑴嚴禁司機酒後駕車,嚴禁車輛帶病執行。

  ⑵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⑶車輛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執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⑹車輛在載物起步時,必須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⑺轉彎時如果附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訊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⑼嚴禁司機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並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根據車輛執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一定的車輛配件,有裝置部申報給採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並且有專人管理。

  ⑶叉車司機要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叉車班長反饋,並在裝置執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執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修,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自己進行更換,如果內部處理不了,聯絡外。

叉車管理制度4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和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漏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叉車需要依照“來左去右”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時能行駛。

  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貨物,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叉車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x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x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見得地方,應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應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8、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9、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0、嚴禁超載超速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或兩板以上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繫好安全帶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方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叉車管理制度5

  1.目的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2.適用範圍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定義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工作程式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須透過特種作業駕駛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則、操作原理、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並獲得特種作業證書的員工才可操作機動叉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車。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複審,合格後方可上崗。

  5.2叉車安全管理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裝置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後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b)叉車外觀應保持完好,有損傷應立即修復,包括油漆,為保證叉車的整潔,應避免在叉車上存放雜物,叉車司機負責對叉車外表的日常清潔。 5.3.3定期維護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於2.5釐米時,應更換輪胎。

  c)執行時間超過200小時的叉車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保養,包括安全裝置、剎車系統、液壓系統和發動機油路等。叉車使用部門填寫裝置維修單,由專業廠家進行保養。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提出計劃,便於公司職能部門及時作出大、中、小維護方案。

  5.4叉車安全稽核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效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並採取改正措施。稽核可以透過檢視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 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並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後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效能;檢查燈光、喇叭訊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執行後還應檢查外洩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並繫緊安全帶後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後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2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透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7停車時必須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拉緊制動手柄,並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乾淨,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後,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裝置;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3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定警戒線。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叉車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叉車管理,物品的有序搬運,並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正常執行,特製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制度規定

  3.1職責

  3.1.1儲部負責班組所有叉車排程、日常檢查、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負責叉車的日常維修、維護工作

  3.1.3定時填寫<叉車加油工作明細表>、叉車檢查記錄>、維修記錄>

  3.2資格要求

  3.2.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3.2.2叉車在進廠使用前,應由安環部對叉車進行全面的技術驗收後方可啟用,並建立相關資料

  3.3駕駛前檢查

  3.3.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3.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露

  3.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3.4駕駛規定

  3.4.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3.4.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4.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三心二意

  3.4.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4.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3.4.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3.4.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控制在5-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叉車上安裝的限速設定不得私自改動

  3.4.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3.4.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3.4.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3.5裝卸規定

  3.5.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3.5.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3.5.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3.5.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5.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3.5.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3.5.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3.5.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6停放要求

  3.6.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3.6.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3.7保養規定

  3.7.1日常維護,每班接班後

  3.7.2清洗叉車上汙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3.7.3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3.7.3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3.7.4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3.7.5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澱物

  4.附則

  4.1本制度制(修)訂及解釋權歸倉儲部所有

  4.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叉車管理制度7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並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後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後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並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效能和技術狀況,並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症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於密集,道路過於擁擠易於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築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並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佔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訊號標誌,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誌和交通訊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誌和訊號。

叉車管理制度8

  目錄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裝置管理制度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一) 工作責任

  1.嚴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出現違紀現象,按公司職員工獎懲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不準閒聊、看書、看報或幹私活,不準串崗、離崗,嚴禁睡覺和酒後上崗。

  3.嚴格按《叉車操作規程》使用叉車。叉車載貨行駛時,堅持慢速安全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加速時不得急剎車或急轉彎。

  4.定期對叉車進行檢查、保養,保持叉車乾淨亮潔。檢查範圍包括燃油、冷卻水、機油、空氣濾芯及需潤滑部位等。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當事人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認真填寫維護保養記錄,填寫時做到字跡清晰、內容完整。

  5.叉車不用時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不得亂停亂放。

  6.轉運成品時要細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損失。

  8、及時轉運成品磚及窯後廢品,避免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

  7.服從成品倉保管員、窯後管理及質檢員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庫按成品入庫保管員指定地點碼放,成品出庫按成品出庫保管員對指定的貨物取出。配合車間雜工將廢品磚轉入回收料庫。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 考核標準

  1.上班遲到、早退按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執行。

  2.上班時間睡覺、串崗、未經同意離崗發現罰款10元/次。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3.在轉運時損壞成品磚照價賠償。

  4.因操作不當造成叉車損壞,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因斷油、斷水造成的故障而影響生產的按100元/次扣罰。

  6.不認真填寫各項維修、保養記錄,弄虛作假、亂寫亂畫,罰款20元/次。

  二、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取得質監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後上崗,嚴禁無證駕駛。

  2、穿戴好必備的工作服和勞保用品,如:工作服,勞保鞋,勞保手套,口罩,防護眼鏡。

  3、應遵守場內機動車安全規則。

  4、開車前不喝酒,在行駛中左右兼顧,思想不開小差。

  5、開車速度不能超過5公里/小時。

  6、在叉物品時,注意其擺放的高度。在執行轉彎時,務必減速行駛,以防由於慣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員或物品損傷。

  7、在叉物品時嚴禁超載,以防叉車受損,及叉車後部翹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監督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叉車區域。如養護區域。

  9、在擺放瓦架時應完全放平穩後,方可退出。嚴禁在未放穩時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車後應拉緊手剎,放下叉腳,關掉電源,取出鑰匙。

  11、定期保養車輛,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狀態(剎車,倒後鏡等)。

  12、車輛運貨時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艹載,貨物堆放均勻、牢固,裝貨後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米,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車上貨物伸出車箱前後的總長不能超過2米。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時,應報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批准,並指派熟悉所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排氣應安裝火星熄滅器。

  三、裝置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廠(場)內機動車是指不屬公安部門和農機部門管理、註冊掛牌的;只限於在企業廠(場)區內行駛的車輛。

  二、新增場內機動車輛,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到所在地區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註冊登記。申請註冊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⑴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每臺2份);

  ⑵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

  ⑶操作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⑷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或者是製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裝置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或者與本單位維保人員簽訂維保責任書;

  ⑸維保單位的資格證(影印件),或者本單位維保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⑹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單位領取《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在規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及相關牌照。

  四、場內機動車輛停用的,應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報停;場內機動車輛停用後重新啟用時,也應該向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啟用申請,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場內機動車輛註冊登記情況發生變更時,應在變更後投入使用前,將變更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書面告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經安全監察機構稽核後對註冊登記情況進行變更。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中,駕駛員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是保證行車安全和保證車輛良好技術狀況的基本要求。

  1、輪胎:氣壓符合標準,不能過高或過低,無夾石,無裂痕。

  2、全車各部位外露螺栓無鬆動、不缺少。

  3、燈光、喇叭齊全有效。

  4、轉向:轉向盤靈活自如,自由轉動量為30度,橫直拉桿不松曠,不碰磨。

  5、漏油:如變速箱、驅動橋、轉向器等無滲漏,燃油箱無滲漏。

  6、漏水:散熱器無漏水或防凍液水量符合標準,蓄電池無漏液,水泵、缸蓋、缸體無滲漏。

  7、制動:制動管路無漏氣、漏油,儲氣筒無漏氣,放氣開關完好,駐車制動器操縱桿移動量合格(3~5齒),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為30~40mm。

  8、發動機:檢查油麵高度應在機油尺刻度標準2/4~4/4之間,高壓線無鬆脫,帶無鬆動、破損,以大拇指按下帶鬆緊度為10~15mm為宜,啟動發動機後無異響。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其各部機件必然會逐漸出現不同程度的磨損和損壞。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損壞,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即進行車輛的維護工作。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

  2、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由駕駛員完成,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

  3、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4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二)、非定期保養: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換季保養

  1、清洗燃油箱,檢查防凍液;

  2、按地區季節要求更換潤滑油;

  3、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

  4、調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範圍

  1、目的。為使場內機動車輛保證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場內機動車輛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2、範圍。適合於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法定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裝置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二、職責

  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工作。

  三、定期報檢制度

  1、新增以及經大修或者改造的場內機動車輛,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2、在用場內機動車輛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3、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超群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裝置事故後的場內機動車輛,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後,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4、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在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5、申請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壓力管道管理檔案儲存。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排程管理,並有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篩選思想好、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辦事的青年工人從事特種作業。

  3、在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幹,專業技術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另行變換普通工種。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並由安全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業性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5、建立特殊作業人員檔案建立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後上崗。

  7、特種作業人員要堅持每月停產半天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8、對特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後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堅持上下崗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透過驗收,確保合格後辦理驗收手續,並有驗收人員簽字交付使用。

  11、上崗後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12、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場內機動車輛,為我單位重點裝置。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後發展也是很有價值的文獻寶庫。

  1.1 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界定的部分檔案,由有關業務部門管理,以便於利用。

  1.2 凡屬檔案工作,都必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 檔案機構的主要職責

  2.1 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2 對文秘部門和其他業務部門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3 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歸檔範圍的各類檔案,確保檔案質量。 2.4 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檔案材料,應按以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絡的原則和立卷要求、特徵及檔案內容進行立卷。

  3.2 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成檔案形成的時間系統排列。

  3.3 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應即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種。

  3.4 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首目錄備考表。

  3.5 案卷組成後,應對案卷統一排列,編寫全檔號,然後逐一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4 檔案保管

  4.1 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3 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4.4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於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汙染。

  4.5 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影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檔案保密工作。秘密檔案超過規定期限應履行解密手續。

  4.7 檔案庫房管理要規範化,框架應編號,編寫檔案存放地點索引。

  11 4.8 按規定方式、方法和手續,做好檔案提供利用工作。

叉車管理制度9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裝置正常良好執行,以保障生產執行需要,建立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准後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

  4.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

  7.人離機,車輛要熄火併帶走鑰匙

  8.控制車速,空、過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9.作業中要隨時瞭解機械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10.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1.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2.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

  13.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4.做好對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5.合理使用車輛燈光、訊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後):

  1、更換髮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效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註。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車裝置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後,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x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x同意後,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x年複審x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x年x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複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叉車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複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複審的,經複審合格後,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複審、延期複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複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後,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後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於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汙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影印)。

叉車管理制度10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裝置正常良好執行,以保障生產執行需要,建立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准後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xx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xx人離機,車輛要熄火併帶走鑰匙

  7.控制車速,空、過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8.作業中要隨時瞭解機械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0.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1.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xx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2.做好對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3.合理使用車輛燈光、訊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後):

  1、更換髮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效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註。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車裝置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後,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同意後,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年複審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年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複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叉車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複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複審的,經複審合格後,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複審、延期複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複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後,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後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於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汙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影印)。

叉車管理制度11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熟悉並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熟悉叉車的基本原理、效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7、協助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裝置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絡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與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與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與應急救援演習。

叉車管理制度12

  1、總則

  1、1為加強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2、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要求

  2、1叉車駕駛員應具備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的必備條件,且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2、2駕駛員不從事叉車駕駛工作(除擔任車管工作外)6個月至1年者,繼續擔任駕駛工作的,應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重新複試;1年以上的,應重新考核;

  2、3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效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2、4嚴禁酒後駕駛;一經發現立即辭退;

  2、5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2、6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透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3、廠區叉車駕駛、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3、1檢查車輛

  3、1、1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後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叉車管理制度13

  為了規範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於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於車間進行管理

  二、責任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排程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效能檢查,並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嚴禁酒後駕車。

  三、使用管理

  1、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

  2、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處罰

  1、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下班後,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並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處罰100元/次。

  8、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後,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後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叉車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執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試用範圍

  公司範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三、各部職責

  1、XXX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按管理規定進行交通安全檢查並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2、行政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及特種證件的稽核、保管工作。

  3、叉車組長/班長負責公司所有叉車排程、日常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製造廠各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5、工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二、三級維護保養及維修,並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6、成本課負責叉車所需物資的計劃提報,及物資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車的調配工作。

叉車管理制度15

  一、叉車安全使用規定

  (一)檢查車輛

  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液,潤滑油、防凍液。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效能。

  (1)檢查燈光、音響訊號是否齊全有效

  (2)叉車執行過程中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3)叉車執行前還應檢查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效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2)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確認所載物平穩可靠。

  (3)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離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整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訊號,並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叉車執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叉車執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底位置,門架要適當後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件檔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開倒車。

  (9)禁止在坡道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應貼靠檔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誌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輛不要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崩起傷人。

  (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儘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貨物或物件。應採用最小的門架後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後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於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2)禁止超載作業。

  (13)禁止載人執行。

  (五)使用人電負責公司內叉車的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

  (六)機動部負責公司內叉車的定期報檢和監督使用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告知安全環保部。

  (七)機動部負責公司叉車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叉車維修安全操作規程儲運部負責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後應將工具清點檢查並擦乾淨,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幹,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後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汙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並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維修作業時不準吸菸。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並用角木將前後輪塞穩,然後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並嚴格按修理技術規範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除錯。

  7、修理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防凍液,置變速器於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開啟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後方,並注意周圍障礙物。

  叉車維護保養制度

  1、叉車能有效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內重要裝卸用具。為讓叉車得到及時維護與保養,保障機器使用的機動性、靈活性與實用性。現叉車維護與保養由叉車司機每週一進行維護。

  2、日常維護內容:清洗叉車上汙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1)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2.2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2.3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2.4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澱物。

  3、保養

  (1)保養由叉車使用者實施,維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維護內容”進行,並增添下列工作。

  ①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②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③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⑥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⑦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⑧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⑨檢查風扇皮帶鬆緊程度。

  ⑩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並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3)由於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後要進行叉車路試。

  (4)測試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效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後,能可靠停車。

  (5)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過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6)路試一段里程後,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7)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8)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並清洗或更換濾網。

  定期報檢制度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後也應該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儲存。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後可能影響裝置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災害後可能影響裝置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操作證後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裝置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裝置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及防範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裝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罰。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引數、製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2)叉車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檔案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叉車的執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註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並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儲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燬。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後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影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影印分發,並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