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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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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忠於職守,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檔案業務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湖北省檔案工作條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本系統(行業)有關檔案工作的法規及規章,認真履行本單位各項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對造成檔案損毀、丟失、洩密、擅自複製等瀆職行為的,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根據《檔案法》及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熟悉本單位和本系統業務工作,瞭解本單位各類檔案材料的形成過程,掌握分類方法、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

  四、切實做好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工作,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力爭達到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五、同鑑定小組其他人員一同定期對室藏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認真鑑定分析,對已失去保管價值的檔案提出銷燬意見,造具銷燬清冊,寫出鑑定分析報告,經領導批准後和有關人員一起進行認真負責的銷燬。

  六、保持庫房的整潔衛生,檔案框架排列有序。認真做好檔案“八防”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經常核對檔案資料,做好記錄,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保護方面的事故,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

  七、編制科學的檢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況,積極做好諮詢服務工作和檔案利用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堅持做好查借閱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編制利用效果例項和檔案資訊。

  八、積極開發檔案資訊資源,利用室藏檔案編寫一些有價值的檔案資料,以滿足單位領導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需要。

  九、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科研課題鑑定會、裝置開箱驗收會、基建工程竣工驗收會等活動,認真接收上述活動形成的應該歸檔的檔案材料,並在有關檔案上簽名蓋章。

  十、做好檔案的統計工作,建立統計臺帳,及時、準確地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填報機關檔案工作統計年報及其他調查統計表。

  檔案保管制度

  一、庫房內檔案要根據不同門類和載體,區分不同價值分別編好序號,科學地系統地排列上架,認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較寬裕的檔案庫房,配備了標準的能滿足需要的檔案櫃架,案卷裝具符合國家標準。

  三、保持庫房整潔衛生,檔案櫃架排列整齊,檔案存放位置正確,索引規範。室內嚴禁吸菸、點燈、用電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庫內無黴、蟲及雜物堆放現象。

  四、嚴格按照“八防”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檔案保管條件。添置必要的設施裝置,並充分發揮其作用,堅持做好室內溫溼度調控,按照通風降溫四原則隨時開窗通風或開機降溫去溼。在檔案櫃內要存放防蟲、防黴藥品,定期更換。

  五、要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裝置,保證各種裝置的完好無損,若發現裝置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和排除。

  六、庫房和檔案櫃架的鑰匙必須專人保管,不得丟失和亂放,更不能隨便轉借他人。檔案人員每天下班時要堅持檢查電燈、電路和門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各種門類的檔案進入或移出檔案室,必須造具清冊,履行交接手續。每半年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清理核對,做到目錄和庫存相符,確保檔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損壞或丟失,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

  九、按照《全宗卷規範》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續全宗卷內容,使全宗卷內容全面、規範、完善。

  檔案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規,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二、保密檔案材料、檔案的密級劃分、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保密檔案及檔案材料,要妥為保管,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三、檔案庫房設施應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裝鐵門(防盜門)鐵窗,凡遇重大節假日應提前對庫房的安全保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知道的國家秘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秘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不記錄。

  五、不準私自或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不準將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六、不準借閱秘密檔案資料,查閱秘密檔案或檔案,應履行審批手續,並限於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閱覽,不得抄錄和帶出,不得向別人透露秘密檔案的內容。

  七、不準攜帶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外出開會、參觀、學習、遊覽、探親、訪友和辦私事,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密部門審查批准,同時指定專人保管。

  八、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國家秘密。

  九、定期進行保密檔案、檔案、資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不誰隱瞞洩密事件,對於造成失密、洩密的人員或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檔案鑑定銷燬制度

  一、成立檔案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由本單位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檔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

  二、鑑定小組以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檔案價值鑑定原則和標準為準繩,以檔案的保管期限為依據,及時組織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

  三、鑑定工作結束後,要寫出鑑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意見,由鑑定小組負責人簽名並註明日期,對無儲存價值需要銷燬的檔案及檔案材料,要造具清冊,提出銷燬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報送有關檔案部門備案,然後方可銷燬。

  四、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檔案材料,重新鑑定後,確有保管利用價值需延長保管期限的,應重新規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從第一次鑑定的年限算起

  五、經過鑑定,對延長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檔案材料要重新組卷,要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要及時向領導彙報,責成有關責任人負責修改、補充。

  六、銷燬檔案時,監銷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由檔案室和有關業務部門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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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儲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儲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儲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

  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檔案、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檔案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檔案分類儲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專案逐項登記,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洩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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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實行專人管理,管理嚴格保管檔案箱、櫥鑰匙,不得帶至辦公室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便開啟檔案箱、櫥。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錄、擅自為他人查閱檔案,不得向外傳播和介紹檔案、資料內容及存放位置等情況。

  3、科學管理檔案,檔案查閱完畢,隨時歸還原處;檔案按保管期結合年代排列存放,資料按類別排列存放。

  4、檔案箱、櫥進行統一編號,自門口開始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編號,並插上查詢案卷指引卡。

  5、維護檔案安全,每個箱櫥必須保持整潔,並放置防黴去蟲劑。

  6、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在離職前辦理交接手續。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擴大檔案利用範圍,不得洩露檔案內容。

  2、嚴格檔案借閱制度,健全手續,做到萬無一失。

  3、不利於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機密檔案和資料。

  4、不得擅自摘錄、複製檔案內容,不得私自將機密檔案和檔案帶回家中和公共場所查閱。

  5、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通訊中涉及檔案機密。

  三、檔案借閱制度

  1、外單位查、借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審明查檔案原因,經本單位分管檔案領導批准後可准予查閱。

  2、本單位人員查閱涉入本單位機密的有關檔案,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借檔案者必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簿。

  4、查借檔案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卷內塗改、勾畫、撕拆、抽取檔案。

  5、查閱檔案一律在本單位內查閱,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況需外借者,須經領導批准,限十天內歸還,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6、檔案歸還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清點無誤後簽收,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報領導處理。

  四、檔案鑑定制度:

  1、按期對檔案保管滿15年的短期檔案進行鑑定工作。

  2、鑑定工作要在分管領導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領導、業務人員、檔案人員組成鑑定小組,逐捲進行鑑定,鑑定後要寫出鑑定報告並註明鑑定日期。

  3、對鑑定後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調整保管期限,並在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時間、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字。

  4、對鑑定後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辦理批准手續,寫出書面報告,編制銷燬清冊,報有關領導批准。

  5、銷燬檔案時要有2個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填上日期。

  五、檔案移交制度:

  1、檔案室應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檔案館移交檔案。

  2、應移交的檔案包括文書檔案、教學檔案、會議檔案等各門類、載體的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全部檔案。

  3、檔案移交時應將目錄卡片等檢索工具及編制的組織沿革、全宗介紹、檔案彙編、參考資料等隨同一起移交。

  4、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文據上簽字蓋章。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也必須辦理上述移交手續,並經分管領導繁體字認證後方可離開崗位。

  六、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本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以及其它有關材料、錄章錄影帶、照片、文電等應立卷歸檔。

  2、必須按本部門立卷歸檔分類方案,將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由檔案人員和各室分別立卷。

  3、每年將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按照“年度——機構——問題”和檔案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分類準確,合理組卷。

  4、立卷要做到書面材料規範,排列順序正確,目錄、頁碼清楚,標量確切簡明,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5、文書檔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歸檔,其它門類檔案按有關規定按期歸檔。文書檔案應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檔案室,其它門類檔案的移交按有關規定執行。

  6、各處室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移交目錄,向檔案室移交,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檔案室對接帳的案卷要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登記,編目上架。

  7、檔案室對文書檔案和其它門類檔案的立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與指導幫助。

  七、檔案統計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學的檔案統計工作,準確地反映本單位檔案數量質量及其管理狀況。

  2、建立檔案、資料、裝置等實物統計工作和登記臺帳,做到數字準確。

  3、堅持做好檔案資料統計的基礎工作,做好平時原始資料登記工作,注意積累統計資料。

  4、每年對全部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檢查,並做詳細記錄。

  5、逐步實現統計工作完整性,統計分類標準化,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八、檔案的開發利用

  1、充分利用檔案為教育教學服務。

  2、查閱檔案時必須保持案卷整潔,嚴禁塗改。

  3、對檔案的利用要及時登記。

  九、檢查與考核

  1、檔案工作應列入學校和各部門工作計劃,並列入有關人員的職責範圍及工作標準。

  2、本標準由學校校長室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作為考核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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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影象清楚,書寫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檔案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並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並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櫃存放的應繪製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積累案卷的立卷說明方案,鑑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6.建立檔案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範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閱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後,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複製卷內文字材料,借閱人不得洩密遺失、塗改或汙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檔案的鑑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鑑定小組定期實施鑑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燬清冊。

  8.鑑定工作結束後,鑑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鑑定工作報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後,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併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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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等學校的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校和社會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是辦好學校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各高等學校必須把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二章 領導體制和機構設定

  第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領導,同時接受國家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與檢查。

  第五條 各高等學校應在校(院)長統一領導下做好檔案工作,確定一名校(院)長分管,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建立綜合檔案室或檔案館。

  綜合檔案室的建制應按學校規模確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三千人以上為副處級,三千人以下為正科級,由校(院)長辦公室領導。

  檔案館為系處級建制,由校(院)長直接領導。

  高等學校設立檔案館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校歷史悠久,一般應在五十年以上;

  (二)學校規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規模為五千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三萬卷(長度三百米)以上;

  (四)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裝置。

  第六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屬事業單位檔案館。它既是學校檔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又是永久儲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檔案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

  第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的基本任務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規定,規劃全校檔案工作;

  (二)制訂本校關於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接收(徵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全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開展檔案的開放或利用工作;

  (五)負責編輯檔案參考資料,編制檢索工具,積極開發檔案資訊資源;

  (六)參加檔案資訊工作的整體化建設,開展多方面協作,進行檔案資訊交流;

  (七)負責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開展檔案宣傳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動;

  (九)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第八條 對於某些需特殊條件保管或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管理。分室是檔案部門的分支機構,受檔案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領導。

  高校附屬單位(如附屬醫院、校辦工廠等)的檔案工作受學校檔案部門和附屬單位雙重領導。其檔案機構的設立和檔案管理、移交等,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九條 高等學校各部、處、院、系、所等部門,必須有一名負責人分工主管該部門的檔案工作,並視情況配備一至二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並視需要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可由校長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

  館長、副館長、綜合檔案室主任人選由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熱心檔案事業、有館員(或相當館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組織管理能力,身體健康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規模及館藏檔案數量等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包括檔案部門和各部門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以及以做檔案工作為主的兼職人員)屬檔案專業技術人員,按《檔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39號),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第四章 經費、庫房和裝置

  第十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所需經費,應單獨立項,列入學校預算,統籌解決。學校各職能部門應對用於儲存本部門歸檔檔案所需的檔案裝具等裝置,在其經費中給予支援。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必須為檔案部門提供專用的、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存放聲像等特殊載體檔案,應設有專門庫房並配置恆溫、恆溼設施。

  凡設定檔案館的高校,應充分考慮學校的發展規模,館藏檔案的增加數量,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安排檔案館庫房建設。有條件的學校可單獨建設館庫,檔案庫房建設要符合《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的要求。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有計劃地為檔案部門配置影印、錄音、照相、錄影等裝置,逐步實現電子計算機管理與檔案縮微化。

  第五章 檔案材料的歸檔、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和完善歸檔制度,並納入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內,做到每項重要的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檔案材料歸檔儲存。

  第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做到各項工作與檔案工作實行"四同步"管理,即佈置、檢查、總結、驗收各項工作時,要同時佈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對科研成果、產品規劃與試製、基建工程等進行鑑定、驗收時必須有檔案部門的人員參加。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檔案部門對應歸檔的檔案材料加以審查,簽署意見。沒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檔案材料的專案,不予驗收,不予上報成果。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部門、課題組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檔案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加以系統整理組卷,編排頁號或件號,填寫卷內目錄,交本部門檔案工作人員檢查、裝訂後向學校檔案部門移交。檔案部門應派人指導立卷工作。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檔案材料的歸檔範圍:

  (一)黨政管理類

  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行政、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檔案、會議記錄;各黨政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本校關於人事管理、行政管理、黨務管理的檔案材料。

  (二)教學類

  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檔案材料。按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釋出的《高等學校教學檔案材料歸檔範圍》((87)教辦字016號)執行。

  (三)科研類

  按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釋出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四)基本建設類

  按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釋出的《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五)儀器裝置類

  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裝置(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檔案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檔案材料。

  (六)產品生產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研製、試製產品的檔案材料及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樣品或樣品照片、錄影等。

  (七)出版物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八)外事類

  主要包括學校有關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含在國內舉辦的)、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進修及學校聘請的外籍、港澳專家與教師在教學、科研及其他有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授予中、外學者、著名社會活動家名譽職務的有關材料等。

  (九)財會類

  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釋出《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預字(84)第85號)執行。

  以上各類係指歸檔範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照(膠)片、錄影(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二十二條 歸檔的檔案材料應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歸檔時間應按以下要求:

  (一)學校各黨政部門和能按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年六月底前歸檔;

  (二)各教學部門和能按學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學年度寒假前歸檔;

  (三)科研、基建等部門,應在專案完成後兩個月內歸檔。

  第二十四條 凡由本校與其他單位分工協作完成的專案,由主辦單位儲存一整套檔案,協作單位除儲存與自己承擔任務有關的檔案正本以外,應將複製件送交主辦單位儲存。

  第二十五條 高校檔案原則上由各校檔案部門永久保管。在國家需要時,或學校所存部分檔案列入有關國家檔案館接收範圍時,應向有關國家檔案館提供所需部分檔案原件或複製件。

  對因學校分立或合併,其分設或合併前的檔案,應本著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經協議由一校或合併後的學校檔案部門統一儲存。有關學校在利用這部分檔案時,應予優先照顧,並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中的個人在其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檔案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向本校檔案部門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對於個人在其非職務活動中形式的重要檔案材料,高校檔案部門可透過徵集、代管等多種形式進行管理。對個人向本校檔案部門捐贈檔案的,學校應予以獎勵。

  第二十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注意向國內外徵集與本校有關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第六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和排列。

  高校檔案的分類方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應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造冊報經校領導批准後,予以銷燬。未經鑑定和批准,不得銷燬任何檔案。

  第三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進行下列統計工作:

  (一)對檔案的收進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數量、檔案的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

  (二)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報表。

  第三十一條 檔案庫房技術管理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研究和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對已破損和字跡褪色的檔案,應及時修復或複製。

  第三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所存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遇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向校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第七章 檔案的利用與開放

  第三十四條 高校檔案館應按照規定向全校和社會開放檔案。

  高校檔案館開放檔案,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個人,在說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範圍後,均可查閱利用屬開放範圍的檔案,並可以摘錄或複製;

  (二)利用者要求複製檔案,一般由檔案館負責辦理,並按規定合理收費;

  (三)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華僑要求利用檔案,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介紹;

  (四)外國機關或個人要求利用檔案,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未經學校授權或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任何組織或個人無權公佈檔案。

  第三十五條 高校檔案館應設立專門的閱覽室,並提供檔案目錄(屬開放範圍的)、全宗指南、檔案館指南等。

  第三十六條 館藏檔案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開放;

  (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專利或技術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檔案形成部門規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七條 對於要求查閱、摘錄、複製屬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長同意;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科研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必要時要報請校領導審查批准。

  第三十八條 高校綜合檔案室所儲存的檔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經綜合檔案室主任或校(院)長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查閱。如需利用的檔案涉及重大問題或黨和國家秘密,須經校領導批准。

  第三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必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著錄標準按國家標準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四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出版和公佈檔案,須經檔案形成部門同意,並報請校領導批准。

  第四十一條 對於重要的、珍貴的檔案和資料,一般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須經檔案部門領導批准。

  第四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如舉辦檔案展覽、陳列等,積極開展檔案宣傳工作。有條件的高校,應在高年級開設有關檔案管理的選修課。

  第八章 考核、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建立檢查、考核和評估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對優秀的工作人員和突出的服務成果、研究成果給予獎勵。

  第四十四條 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式和處理方法予以處罰,並按有關規定建立備案制度。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其他高等學校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六條 高等學校根據本辦法可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所發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檔案工作辦法》[(82)教辦字254號]、《關於高等學校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84)教辦字210號]同時廢止。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6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檔案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1.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2、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立卷歸檔制度

  1、凡本單位在黨、政、工團、基建、教學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包括文字、統計數學、圖紙、相片、錄音(像)、報表等)均屬歸檔範圍。

  2、每年文書檔案由文書人員負責在第二年三月份結束歸檔工作,學籍檔案、德育檔案、實驗教學檔案、資訊科技檔案、電教檔案、圖書室檔案由負責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結束歸檔工作。立卷歸檔,並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3、歸檔案材料必須收集齊全,組卷合理,分類清楚,卷內檔案排列系統,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裝訂結實、美觀,字跡工整、清晰。

  二、檔案借閱制度

  1、凡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檔案,一般在檔案室查閱,如需借出,須辦妥手續後方可借出,並在23天內歸還。

  2、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及檔案利用效果。

  3、查閱或需摘錄機密檔案,須經領導批准,並在指定地點查閱,不得翻閱其他無關材料。

  4、凡外單位來查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並說明查閱內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閱,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外借。

  5、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頁,隨意塗改做記號,不得擅自複製、轉借他人或單位,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6、凡未經整理,登記完畢的檔案,一律不外借。

  三、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有關保密守則。

  2、不隨便攜帶機密材料和檔案庫房、箱、廚鑰匙。

  3、不準將機密材料、內部資料、作為廢紙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檔案資料,嚴格按照密級規定執行審批手續。

  四、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八防”,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室應有專人專管,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入內、開啟。

  2、檔案室內嚴禁吸菸,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3、檔案室內要經常進行通風,打掃,保持清潔乾燥,按時更換防蟲藥品。

  4、檔案箱排列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5、調查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登出。

  五、檔案統計、鑑定、移交制度

  檔案統計:

  1、建立檔案統計臺帳,對收進、移出的檔案資料做到帳物相符。

  2、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提供利用檔案資料定期匯綜上報。

  檔案鑑定和移交:

  1、成立檔案鑑定工作小組。

  2、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本單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對已經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再鑑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

  3、銷燬無儲存價值的檔案,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由二人在指定地點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3、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2)、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儲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儲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儲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3)、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檔案、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檔案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檔案分類儲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4)、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專案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5)、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6)、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洩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4、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檔案,並設專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師負責。

  2、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下發的檔案、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歸檔備查。

  3、學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計劃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都要裝訂歸檔。

  4、學校自查安全隱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等材料必須及時歸檔。

  5、對於突發安全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6、學校和各部門及每一個教職員工層層簽訂的責任書,學校和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都要裝訂歸檔管理。

  7、學校每週的安全值班記錄要裝訂好後歸檔管理。

  8、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實行借還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9、管理人員隨時搞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溼、防遺火。

  10、管理人員隨時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並及時歸檔。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11、管理人員有權向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提供有關方面的材料依據和被認可的證明材料。

  5、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三、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四、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6、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檔案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儲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儲存。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檔案;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7、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檔案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8、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安全檔案資料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實具體的原始性記錄,是領導決策、開展工作、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研究處理問題、追究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建設與管理,規範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檔案立卷工作,統一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使我市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歸檔範圍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按基本情況、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隱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校園周邊環境治理、上即文和資訊報送、校車管理等方面歸類建檔。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基本情況說明。

  2、單位位置圖。圖中標明本單位名稱、地址、周圍相鄰的單位與道蔓稱(縮印、繪畫均可,附單位門牌照片)。

  單位平面圖。標明單位區域內主要建築物。

  重點目標位置圖。標明單位內部重點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險物品備案登記表。

  4、備案材料(影印件)

  (1)學校法人程式碼證。

  (2)學校建築安全驗收合格證。

  (3)學校建築消防安全驗收意見書。

  (4)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及操作人員健康證。

  (5)學校小賣部營業執照及衛生許可證。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脾存批准證書。

  (7)學生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

  (8)鍋爐檢測報告及司爐工證。

  (二)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

  1、組織建設。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具體分工情況、安全機構等。

  2、本單位各種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上級與本單位、本校與相關責任人簽訂的《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簽字蓋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學期安全工作計劃、總結。

  5、學校安全工作會議。每次安全工作會議的通知、簽到表、材料、講話、會議紀要、圖片等。

  6、安全工作預案。學校安全工作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學校制定的火災、交通事故、危險物品事故、工程建設事故、特種裝置事故、型活動事故、外來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預案。

  (三)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

  1、消防設施配備登記表(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標誌等)。

  2、交通安全標誌情況(臨路學校的警示語、標誌,減速帶等)。

  3、電子監控配備情況(紅外線報警裝置、電視監控等)。

  4、安全保衛人員配備的防衛器械(警棍或木棍、手電筒、通訊工具等)。

  5、安全經費投入。安全經費投入去向、數目、臺帳等(有財務賬目影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1、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題安全教育資料。包括上級通知、教育計劃(方案)、過程資料(包括講稿、學生心得體會、圖片資料、宣傳報道資料等)、總結等。

  2、學校自行組織開展的安全教育資料。

  3、參加上級安全培訓的資料。

  4、本單位組織的安全培訓資料(師生培訓、專業人員培訓等)。

  5、應急預案演練情況。演練方案、演練過程資料、演練記錄、總結、圖片等。

  6、學校型活動。申請審批表、組織方案、活動記錄、活動總結等。

  (五)隱患排查與整改

  1、安全隱患排查記錄(排查人、排查時間、隱患事項、責任人等)。

  2、安全隱患整改記錄(整改人、整改時間、整改事項、整改結果等)。

  3、隱患鑑定申請(視情而定)、相關職能部門鑑定意見書等資料。

  4、未能及時整改的有相關限期整改資料,自身難以整改的向上級彙報的原始資料等。

  (六)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1、節假日和上級要求的其他重要時段的安全值班記錄。

  2、學校門衛安全檢查資料。

  3、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檢查資料。

  4、學校宿舍安全檢查資料。

  5、學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檢查資料。

  6、上級安全檢查記錄。

  (七)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1、對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情況。

  2、專項整治。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項整治資料,每個專項整治活動資料有上級通知、本單位工作安排(計劃、方案)、過程資料、總結、圖片等。

  3、綜合治理聯動機制建設。聯動制度、聯動協議、聯席會議、聯動活動等資料。

  (八)上即文和資訊報送

  1、上即文。按級別、時間先後分類裝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區縣相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下發到學校的安全檔案。

  2、安全資訊員資料,安全資訊報送資料,通訊聯絡記錄等。

  (九)校車管理(含學校公車及接送學生專用車)

  1、學校公務車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車主資訊等(含車輛照片)。

  2、接送學生專用車(含自有、租用)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核定座位、所經路線、是否統一噴塗、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含車輛照片)。

  3、駕駛員(學校正式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登記表,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車型、駕駛資訊等,附駕駛證影印件。

  4、建立接送學生專用車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記錄。

  (十)其他

  學校開展的目錄中未列入但具有儲存價值的安全工作資料。

  二、組檔、立卷要求

  (一)組檔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則組卷,長期檔案可用影印件代替。

  2、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在遇到單位名稱變更或撤併時,應按原檔案轉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以學校為單位使用統一的檔案盒和檔案封面。

  2、檔案盒封面要求統一貼上或打上“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標籤,橫標下有分卷標籤,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標籤上註明分卷順序。

  3、學校安全工作檔案都要有總目錄,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錄與卷內檔案目錄,裝訂順序按各分卷內容先後時間順序裝訂。分卷裝訂統一使用豎排線裝。

  4、所有印製材料一律用A4紙,檢查記錄用原始資料。可用藍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也可列印。要求字跡工整、簡潔、準確,不得塗改(如有改動,須作明確說明)。

  5、檔案用專用裝訂繩帶裝訂,不得用金屬物品訂夾,卷內材料當中,不得有訂書釘、曲別針、頭針等金屬物品。

  6、嚴格保密制度,嚴禁將檔案內容向無關人員擴散。

  三、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各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7

  為不斷加強學校檔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據依法治檔的原則,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它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二、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須經統一分類登記、編目、科學管理,妥善存放,並制訂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三、設立檔案庫,配置專業存檔箱櫃,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黴變、無蟲蛀、無差錯。

  四、對已過保管期限,需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清理造冊,報校領導批准。

  五、檔案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六、屬保密範疇內的檔案,利用者須報經校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時與利用目的無關的章節,請勿翻閱或摘錄。

  七、凡有需查閱檔案者,查閱時不得把案卷拆散、塗改、損毀或轉讓他人。

  八、利用者如須摘錄、影印有關檔案,一般的經檔案員同意,重要的機密檔案須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摘錄。

  九、外來人員需利用本單位檔案的,需持單位介紹信,並註明利用目的,經校領導同意,方能查閱。

  十、做好檔案利用記錄工作,檔案員有權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義務向檔案室反饋利用效果。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北興農場中學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8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影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影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提供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內容。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9

  一、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範製作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並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聯絡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資訊,主動向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幹部本人與其她有關方面收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二、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鑑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檔案精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儲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2、對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鑑別,必須判定材料就是否屬於所管幹部的材料及應歸入幹部檔案的內容,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不準將規定歸檔範圍之外的材料擅自歸檔,不準將虛假材料與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歸入檔案。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要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一個月內放入幹部本人檔案,一年內整理歸檔。

  3、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0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證,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校長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導處、總務處、教研組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秘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群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長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等由教導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事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9、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閱。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工作,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洩密。

  11、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建立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1

  1.學校建立學校校本研訓檔案(總檔案)和個人專門檔案(分檔案)。學校檔案反映學校校本研訓的規劃,研訓活動的材料等;個人檔案反映個人考勤、成果、筆記、學時學分等認定材料。

  2.每次研訓活動要收集活動的原始資料,研訓活動的過程記錄(包括研訓時間、研訓地點、主講人、活動負責人、研訓內容、研訓效果等),及相關照片等。並按時完成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類工作,盡力做到痕跡管理,保證資料不遺失或缺漏。

  1.學校校本研訓檔案(總檔案)

  (1)校本研訓制度和計劃。

  (2)校本研訓課程資源(年度校本研訓使用的教材或校本研訓自編講義)。

  (3)校本研訓實施情況記載。(校本研訓的具體設計;每次研訓活動的情況記載;每次考試考核試卷及成績彙總;研訓活動案例)

  (4)教育科研成果(分學年度的教師教育論文)。

  4.校本研訓教師個人檔案(教師專業成長檔案袋)

  (1)教師個人的自修計劃或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專業發展計劃;

  (2)參訓的過程記錄(包括教師參加研訓的內容、教研組研訓活動記錄、讀書筆記、執教研究課等)

  (3)參訓成效(包括髮表論文、承擔課題、教學課件、典型案例等)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2

  一、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杜絕以各種形式洩露檔案材料中有關保密的內容。

  2、各類檔案材料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專(兼)職人員進行集中管理。

  3、嚴禁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需保密的檔案資料的借閱,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4、經批准銷燬的檔案材料和不需要歸檔的材料,應指定專人進行銷燬,不得當廢紙處理。

  5、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下班、外出時認真清理、存放好檔案和關窗、落鎖制度。

  6、檔案人員一旦發現檔案材料有丟失情況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採取措施進行查詢,並追查責任。

  二、立卷歸檔制度

  1、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佔為己有或擅自處理。

  2、學校檔案室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五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學籍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後立卷歸檔。科技檔案、基建、科研檔案和裝置、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後和裝置、儀器安裝試用後立卷歸檔。

  3、學校檔案分為永久、30年、10年三個保管期限。

  4、卷內檔案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分結果。

  5、卷內檔案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求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檔案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園珠筆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6、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檔案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填寫要字跡工整清潔。

  7、檔案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著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8、歸檔檔案目錄分保管期限裝訂並編制目錄。

  三、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庫房需保持適宜溫溼度,適時通風降溫。

  2、檔案庫房須安裝防盜門,防盜窗和雙保險鎖,庫房照明必須使用白熾燈。

  3、嚴禁在庫房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對庫內照明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4、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堅持定期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工作,如發現問題,立即向領導報告,對破損或褪變檔案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6、檔案庫房要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嚴禁將有害物質帶入庫房。7、檔案室管理人員進出檔案室應隨手關門,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入內。

  四、檔案查閱制度

  1、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各方面的查檔需求,充分發揮檔案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2、檔案人員要熟悉家底,瞭解需求,掌握規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提供利用。

  3、本單位工作人員查閱其所屬業務檔案,需經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閱並有責任及時將查閱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給檔案室。

  4、凡外單位查檔者必須持有該單位的介紹信,註明查檔內容和用途,履行登記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的方可查閱。

  5、檔案一般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需要經有關領導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出。但必須按期歸還。如超過規定時間還需借用,應辦理續借手續。

  6、凡查、借閱者對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應確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毀、拆卷、劃線、打圈、塗改、剪頁、水溼、煙燒,以保證檔案的完好無損。

  7、利用者必須遵守保密規則,所查、借閱的檔案材料,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準複製、拍照和對外公佈。凡摘抄的有關檔案材料,用後一律交檔案室儲存。

  8、借閱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當面清點。

  9、如遇借閱人員將檔案丟失,應及時報告檔案室,寫出書面材料,利於採取補救措施。

  五、學校檔案的鑑定、銷燬和移交制度

  1、學校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關於檔案鑑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

  2、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燬意見,並填寫銷燬清冊,報學校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銷燬。

  3、銷燬時應指定二人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方可執行銷燬。

  4、檔案專(兼)職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移交手續時,應將全部檔案材料清點後,交予新的負責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5、交接檔案材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有關人員簽字,並註明交接時間,案卷數目等,以備查考。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3

  一、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所有工作部門均應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和的規定進行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二、凡本學期的檔案,原則上由行政、德育、教學、總務、安全辦分塊建檔,每學期末,統一彙總交學校檔案室歸檔管理。學校檔案室工作目前由辦公室分管。

  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和政教處必須明確專人分管本部門工作。如有人員調動,必須做好移交工作,檔案管理員和各處、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熟悉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的業務,及時、認真、規範地做好檔案工作,並做好歸檔記錄。

  四、學校檔案室的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內進行。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才能借出檔案室外,並於當天歸還。

  五、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檔案必須整本借閱,不得散借,摘錄檔案內容需徵得管理員同意。

  學校印章管理辦法

  一、印章是學校各項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學校各項管理活動的開展,為規範和加強對各類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凡冠有“深圳市龍崗區xxxx初級中學”字樣的各部門印章和各種業務專用章,以及校領導的簽名章,均適用本辦法。

  三、印章的刻制統一由學校辦公室稽核、辦理、備案、保留印模、發文啟用並監督使用。

  四、學校印章是學校職權的合法代表,主要使用在學校對外出示的證明、證書、合同、公文(函)等文書上。

  五、印章是行使組織權力的外在表現形式,學校任何部門必須嚴格在本部門的許可權範圍內使用印章,不得越權用印。

  六、學校各部門印章使用,應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用印。

  七、經學校研究決定撤銷的部門,應將原有印章交由學校辦公室統一歸檔。

  八、“深圳市龍崗區xxxx初級中學”印章和校領導簽名章統一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管理,學校各部門的印章由本部門負責管理。

  九、各部門領導對印章的管理負責,並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組織性、紀律性的人作為部門的監印人,負責管理本部門印章。

  十、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必須按各級用印負責人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檔案的內容、格式,確認無誤後方可用印。蓋印時要求圖章清晰、端正,位置適當(一般應蓋在檔案的落款與日期之間,跨年壓月處),蓋印後要儲存好用印依據材料,並做好詳細登記,以備查考。

  十一、監印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準隨便將印章放在桌子上,監印人不在時必須把印章鎖好,以防丟失,如有丟失要立即報失。

  十二、各部門越權用印,監印人不按規定用印及因監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屬工作失職行為並追究當事人責任;嚴重越權用印行為或造成學校重大損失的,按嚴重失職和重大責任事故處理,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對於未經、公章的,學校將追究部門領導的行政責任,對因此造成損失的,學校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4

  總則

  1、為加強學校檔案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組成部分,是提高學校工作效率和質量的必要條件,是維護學校工作歷史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3、各部門重大活動和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均由本學校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

  學校檔案工作職責

  1、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法。

  2、制定本單位檔案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3、集中統一管理本學校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全部檔案,積極提供利用,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4、對本學校各部門的檔案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指導。

  5、辦理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檔案工作崗位職責

  一、分管領導職責

  1、分管領導負責機關檔案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學校檔案工作的宏觀建設,努力提高檔案工作科學管理水平,確立檔案為學校和部門服務思想。

  2、把檔案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定期研究、檢查、督促,確保完成檔案工作任務。

  3、根據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支援、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

  4、關心檔案室和檔案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表揚和獎勵作出貢獻的檔案人員,以促進、提高檔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二、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檔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熱愛檔案工作,努力學習檔案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規劃草擬本學校檔案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3、按規定做好文書檔案的工作和平時的歸檔工作。

  4、集中統一管理本學校全部檔案,做好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鑑定、統計工作。

  5、熟悉本學校室藏檔案,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熱情接待查檔人員,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6、認真做好庫房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

  7、開展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對違反《檔案法》的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處理意見。

  8、完成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三、兼職檔案人員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檔案法律法規,協助專職檔案員在學校開展檔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增強全體教師歸檔意識。

  2、認真參加學校年度檔案材料歸檔等檔案業務活動,注意收集本部門工作所產生的檔案材料,依照分類方案隨時歸入有關卷夾(盒)內。

  3、每學期末按照要求對本部門所收集的檔案進行整理、裝訂,並向檔案室移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5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儲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儲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儲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檔案、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檔案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檔案分類儲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專案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洩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