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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註冊合同

委託代理註冊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註冊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註冊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註冊,共____________個。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專案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專案包乾查詢,包乾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註冊費___________元,包乾註冊費___________元。

  以上專案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絡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註冊合同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促成甲、乙雙方達成合作、明確責任,更好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從事代理商標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在第____類上的國內註冊,共計___件商標的註冊。商標圖樣為:__________,所選類目: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責任

  1,商標註冊前,乙方應負責稽核及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檢索,申請商標在以上所選商品/服務上無在先註冊的商標,因檢索期間有3—5個月的空白期,查詢結果僅供參考。

  2,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或書式不符合商標局規定而不予受理的,乙方全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且不得以乙方的名義註冊甲方的商標。

  4,乙方應在甲方提交完材料的當天或第2天將甲方的材料遞交至國家商標局。

  5,乙方負責跟蹤該商標的審查程序,並及時通知甲方。

  6,如遇地震、火山、海嘯和戰爭等突發性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商標註冊失敗或其他損失,因其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免除乙方責任,若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準確、真實、完整的註冊資訊(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清晰的商標圖樣、所需註冊的商品)。

  2,若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或不真實而造成商標在先權利喪失或申請無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四、商標獲准註冊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如審查員的具體判斷、審查標準的變化等,非乙方原因導致商標申請被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共計: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申請程式啟動。

  六、提出申請2—10天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乙方通知甲方當事人。

  七、甲方確認本合同的聯絡方式不會發生變化,若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於聯絡不上甲方產生的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遭損失。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傳真、掃描件均有效。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註冊合同3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檔案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影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檔案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檔案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 年 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檔案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