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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有關聘用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聘用合同 篇1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保安服務工作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保安人員的工作要求

  乙方在甲方的具體指導下,並在甲、乙方指定的範圍內為甲方提供安全服務,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工作。

  二、聘用保安人員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員_________名,並經乙方確認。

  2.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員服務地點位於: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 __(聘方)

  乙 方:_______ 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公司兼職會計師,其工作範圍為甲方各項財會會計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每月按時獲取勞動報酬;

  2.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4.辭職(須提前三個 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會計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洩漏公司的秘密和有關財務資料,造成財務資料丟失和洩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管理愛護好甲方的有關財產和裝置,如由於自身疏於管理造成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6.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 _元/月。

  (二)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出差補助按規定標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會計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會計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會計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師資格;

  4.應聘會計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二)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會計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____ ___個月;

  2.一個月無故不做帳;

  3.公司被撤銷。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 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___

  地址:_____ ____ 地址:______ ___

  電話:____ _____ 電話:______ 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的範疇。有關聘用合同的法律規定,散見在諸多規範性檔案之中。如勞動部在19XX年5月15日《關於各地招聘職工的暫行規定》,國務院19XX年7月12日釋出的《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勞動合同規定》),國務院19XX年7月31日釋出的《國家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國務院19XX年6月25日釋出的《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私營企業條例》)等都是調整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據。

  聘用合同在簽訂時當然首先應當符合簽訂一般合同的條件,但其一旦生效則具有單獨的特點。

  第一,聘用合同要求特殊的主體格。聘用合同的一方主體通常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主體是一個或數個勞動者。

  第二,聘用合同主體在地位上具有從屬性。聘用合同成立後,受聘用的勞動者即成為聘用單位的一名職工,接受聘用單位的行政管理。勞動者與聘用單位形成一種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按協議或國家規定享有工作、休息、福利等權利。

  第三,勞動者主要以工資形式取得報酬。勞動者只要按合同,透過自己的工作完成一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任務,即可以取得報酬。該報酬與勞動者所完成的工作直接掛鉤。

  第四,勞動者在工作中不承擔經營風險。經營風險不直接影響勞動者的基礎工資,而只可能影響獎勵工資。

  實踐中,聘用合同與聯營、合夥、承包等合同容易混淆。弄清它們之間的關係,對於準確認定案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聘用合同與聯營合同的區別

  聯營是平等的法人之間,法人與個人之間聯合生產經營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其中法人與個人的聯營合同容易與聘用合同混淆。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合同主體、分配方式及風險承擔方面。聯營合同的主體地位是平等的,聯營各方按約共負盈虧,共擔風險。而聘用合同的主體之間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係。被聘用人主要以工資形式取得報酬,生產及經營風險則由聘用人承擔。緊密型的聯營還將成立新的法人體,聘用則無此特殊要求。例如,個體經營戶王某與某熱水器廠簽訂一份協議。協議言明熱水器廠聘用王某為產品推銷員。王某自費為熱水器廠推銷產品,並按銷售利潤的30%取得報酬。這實質上是一份聯合銷售合同。王某自己支付產品的推銷費用,並承擔產品賣不出去的風險。熱水器廠則要對產品的質量負責。聯營各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儘管這份協議中有“聘用”字樣,但這並不能證明它是一份聘用合同。而以合同規定的利潤分配方式及風險承擔方式的條款,可以看出它的聯營合同的實質。

  2、聘用合同與合夥合同的區別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按約獲得的協議。個人聘用個人的合同關係在表面上與個人合夥相比,都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但聘用合同中表現出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從屬關係,而合夥中每個合夥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在分配方式和風險承擔上,聘用人以工資形式支付被聘用人報酬。聘用人獨自承擔風險,而各合夥人則以共同勞動按約分得報酬,共同承擔風險,且各合夥人之間對外承擔無限清償的連帶責任。法律形式上合夥與聘用亦有不同要求。合夥經營必須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而聘用則無此要求。

  3、聘用合同與承包合同的區別

  聘用合同與企業內部的各種形式承包合同容易混淆。聘用與內部承包的相同之處,表現為主體之間均存在一定的行政隸屬關係。它們的不同之處在於承包者對生產、經營承擔風險,承包者報酬與承包所實現的利潤直接掛鉤。而被聘用人以工資形式取得勞動報酬,生產經營中的風險則由聘用人承擔。聘用與承擔的聯絡表現為,有聘用不一定有承包。但有承包必定有聘用。聘用是承包的前提條件。聘用合同確定著主體之間的行政、人事關係,承擔合同決定雙方的經濟關係。聘用與承包屬不同的實體法調整,兩者不能混淆和代替。

  在司法實踐中,聘用合同主體雙方發生糾紛時,有的法院將其接作為經濟糾紛案件受理,並且將“聘用合同糾紛”作為經濟糾紛案件的一種案由。筆者以為不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糾紛案件的統計表,以及最近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經濟合同糾紛案由的徵求意見稿,均無聘用合同糾紛這一案由的規定。那麼聘用合同糾紛處理的部門及程式究竟如何呢?最高人民法院(研)發(1985)28號《關於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許多企業內部的經濟糾紛要求法院受理。這類糾紛原則上應由企業或其上級主管機關處理。工資、福利、獎金等方面的糾紛,因各單位情況不同,而且變化很多,由企業或其上級主管機關調處比較適宜”。對於聘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諸如工資、福利等方面的爭議。一般可由企業或其上級主管機關,透過行政手段進行協調。處理聘用合同糾紛的法律手段,可適用《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其程式是當事人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聘用合同糾紛的處理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式。如原告未先申請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聘用合同糾紛,法院不宜直接受理,應告知原告先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關於聘用合同糾紛的性質及其案件的當事人主體問題,最高人民法院19XX年10月19日法(經)復50號《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當事人問題的批覆》中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的雙方仍是企業與職工。雙方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的雙方仍是企業與職工。雙方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和訴訟地位上是平等的。此類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應以爭議的雙方為訴訟當事人”。可見,此類案件屬經濟行政案件,訴訟主體不同於行政案件,由仲裁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負責審理。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有權組織合唱團內部會議以及根據教學實際改變既定的任務安排。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主持本團的合唱藝術工作。帶領全團為建設成為大同市一流聲樂團而盡心盡責。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和內容的充實。

  2.關心每一位團員,努力培養團員的敬業精神、合唱藝術的奉獻精神和自豪感。

  3.負責對聲樂指導、鋼琴藝術指導和各聲部的管理。負責合唱團藝術水平的提高,提出藝術發展方向。

  4.編制合唱團的教學與訓練計劃,並按計劃實施。負責對各聲部的專業訓練和專業素質培訓。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

  2.組織合唱團員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團員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傷害時,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團員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倍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甲方教務處(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居民身份證號:

  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年月年月 年月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 元,全勤獎 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試用期為基本工資)。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甲方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犯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乙方的義務

  1、自覺保護甲方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2、乙方在職期間,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和賠償金。

  七、合同到期應提前一個月續簽,續簽一年底薪另加100元,以此類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試用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四、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透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 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五、其它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_______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合同期滿前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必須提前兩個月提交正式書面辭職信,並做好交接工作。如若沒有,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課時費。

  3、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7

  法定代表人:韋光明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單位用人辦法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03月 01 日至 20xx年 07月 01日。試用期為壹個月,即至20xx年3月31日止。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1、為保證安全,宿管員一律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上班時間須在宿舍區內值班。就餐時間必須提前,即午餐11:50前和晚餐17:30前,就餐地點原則上是宿管員辦公室,不得離崗。

  2、上班期間,必須在崗值班。若有特殊事需外出,必須向安全處提出書面請假申請,同意後方可離開學校。按輪休時間推算,每月雙休日可以調休32小時,調休的時間範圍為每週六早上7:00至每週日下午19:00,調休結束後,務必在週日下午19:00前返回工作崗位。需要調休的,必須向安全處書面說明,並備案;如私自調休的按曠工論處。如遇學校放長假,須配合學校輪流值班。

  3、認真填寫日誌,做好外來或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每天請將一天的工作做簡單的總結,將情況透過工作日誌與本週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通報。。

  4、上課時和放長假實行“寢室清空制”,宿管員在上午7:30、下午14:00、晚上19:00這三個時間段和放長假(學生離校後壹小時內)必須從四樓到一樓逐間進行清空檢查,不允許有學生在寢室逗留,如因不清空檢查,導致有學生在寢室偷盜等情況,將扣除宿管員工資賠償被盜金額。

  5、上午、午休和晚休時實行“層間巡查制”。宿管員在上午7:00—8:30、中午12:00—14:30和晚上21:30—23:30這三個時間段對一樓至四樓進行巡查,杜絕宿舍樓內的高聲喧譁、追趕打鬧、竄室竄床、酗酒、跳舞、高聲播放音樂等現象,防止被盜、打架、賭博等違規違紀行為和其它安全事故等的發生。

  6、宿管員要下宿舍與學生進行交流,全面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健康,不得體罰學生,抓好學生的精神文明建設,安全處將隨時進行抽查。

  7、未經允許,宿管員不得向學生銷售物品,並謝絕外來推銷者。

  8、督促學生搞好內務衛生、公共區衛生,做好各樓層衛生值班打掃,與室長做好寢室量化評比、統計、獎懲工作,做好確保室內外乾淨整潔。認真做好優秀宿舍、文明宿舍的評比工作等並及時上報。

  9、學生宿舍出現需要維修的水、電、木工等現象,應將反映情況詳細記錄,並填寫維修報告單及時報送總務處進行維修。

  10、一般問題自行處理,重大事情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並同時報告學校安全處或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對虛報瞞報或不按程式操作作違規處理。。

  11、定期檢查消防栓、滅火器等器材,督促學生及時關門、關窗等,杜絕學生使用充電器、電磁爐、電熱墊、熱水器、手機等。嚴禁學生帶易燃易爆、易傷器械等危險物品進寢室,做好防火、防盜、防打架鬥毆等安全防範工作。

  12、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杜絕不良行為的發生;嚴禁非本棟的學生擅自進入宿舍區內;禁止學生在宿舍區推銷商品。

  13、接待各級領導對宿舍的檢查工作,登記來訪者情況、積極配合學生搞好宿舍管理工作。

  14、定期召開宿舍幹部會議,抓好乾部隊伍建設。

  15、落實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性任務。

  第三條 工作報酬與發放辦法:

  (一)乙方工作後,第一個星期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甲方不能聘用乙方且乙方無過錯的,甲方按每天50元支付給乙方勞務報酬。

  (二)試用期結束後,雙方簽訂合同。甲方按月付給乙方工資,月工資1650元,不足一個月的按每天50元計算工資。

  (四)食宿待遇: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食宿。

  (五)保險待遇:甲方為乙方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六)乙方享受學生在校用餐期間規定的工作餐。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沒有任何勞務關係。

  (七)非特殊情況,若擅自離崗脫崗、上班期間打電話無故不接、體罰學生、不組織學生進行寢室量化評分、不進行清空排查和衛生檢查等,第一次扣工資20元,依次翻倍扣工資,直到扣完工資為止,並解聘合同。在上級檢查中若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第一次扣工資100元,依次翻倍扣工資,直到扣完工資為止,並解聘合同。

  (八)、因行業及特殊性,正常情況下,原則上乙方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未經允許自行離崗的,不發放本月的工資。如乙方遇特殊情況確需離崗的,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特殊情況離崗的,是否扣發當月工資,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事確需請假的,要扣除請假期間各天的工資。

  第四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聘用期間,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乙方違反學校管理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學校每學期末對乙方進行考核,學校認為乙方能完全勝任工作和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學校將繼續留用,否則給予解聘。宣佈解聘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四)、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解除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兩天內搬離學校。

  第五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合同期滿如甲方崗位需要,願意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也願意續聘,可以續聘,續聘需重新簽定合同。

  第六條附則

  (一)、本合同有規定按規定辦,沒規定的按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聯絡電話:

  甲方代表電話:

  乙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20xx年03月01日

聘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服從校方提出的安全保衛要求和門衛管理制度。

  2、保安人員應樹立高度責任感,對學校安全保衛負責。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門房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3、保安人員要認真做好守護目標的防火、防盜,負責校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如發生案件應立即報告110,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4、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地點在校保安值班室。

  5、保安人員必須對校內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做好防盜工作。

  6、保安人員要本著對學校安全負責的精神,按學校規定,定時開關校大門,上課或課間休息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持有學校專用的請假單。否則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現學生透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並立即報告。

  7、保安人員對未佩戴校卡學生有權不讓其進入校園。上課時間(包含晚自習)因遲到要進入校園的學生,必須在確認學生身份後才可進入,並做好登記工作。對騎車、溜車、穿拖鞋、染髮、衣冠不整、穿奇裝異服、帶早餐進入校園學生應及時加以制止,勸其立即糾正或透過班主任要求學生限時糾正。

  8、非學校師生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外來人員來訪確需進入者,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方可進入校內。

  9、保安人員在學生入校前30分鐘前開啟校門,上課鈴響後全關閉。放學時應按時開啟校門,30分鐘後關閉。校門開啟後須離開值班室站立值勤,看護學生進出學校。

  10、在上學、放學時段(特別是下午、晚自習放學),保安人員有責任維護好校門口環境秩序,禁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大聲喧譁。對在校門聚眾吵鬧影響學校教育秩序的現象,應予勸阻,對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有責任報告110,並協助110處理有關事情。禁止在校門口擺攤設點,禁止客運車輛在校門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車輛(腳踏車)無故亂停亂放,保證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校門口交通堵塞時,應及時疏導。發現學校門口學生之間打架鬥毆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有關領導。

  11、保安人員應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進入校內。確實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驗證許可做好車牌登記後,方可進校。

  12、保安人員應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臨時任務。

  二、保安人員的工作報酬

  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拖欠工資。每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20xx 元整。

  三、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解聘合同,並透過合法途徑追究相關責任

  1、辱罵毆打教師學生造成惡劣影響。

  2、工作失職造成守護目標損失。

  3、工作散漫、不負責且屢教不改。

  4、當班期間擅自離崗。

  5、邀約他人在保安室酗酒、打牌。

  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到期前15日,雙方如願意,應重新簽訂合同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法人代表人(簽字):

  20xx年 11 月 5日

聘用合同 篇9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會計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製作憑證,做到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

  3、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係。

  4、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5、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

  6、根據公司領導佈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及勞動用品.甲方需為乙方購買財務軟體,方便公司財務工作的展開。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3、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第四條 工作報酬

  從合同簽訂時間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實際發放工資為不低於人民幣3500元/月,甲方於次月1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工資支付給乙方。甲方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款,繳費標準不低於實際發放工資金額。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愛護公司的裝置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碟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複製。並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職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不得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5、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