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利息記息問題
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於做好2012年度全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息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社保函[2012]281號)的規定,現將我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息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息期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綜合利率為3.24%。
二、我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於2013年1月15日前計入個人賬戶。
特此通知。
附件:
關於做好2012年度全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息記息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社保函〔2012〕281號).tif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