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產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產買賣合同1
甲方(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合同如下: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房產座落在潞華辦事處西XX,南於趙全紅家相鄰,全部使用面積為184.3㎡,建築結構為獨院一層普通民房,具體情況見潞國土資集用(20___)字第221XXXX1220___0號《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說明。
2、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現金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18.5萬元)。
1、乙方已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給了甲方所有房款,並由甲方寫出了收據,有中間人王XX見證。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後也於20g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將《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潞____縣房屋契證》交給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給乙方。該房產及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摁手印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由於乙方不是西街戶口,房產過戶機關要求買方必須是西街戶口才能過戶,可能在一定的時間裡房產不能及時過戶到乙方,為了避免以後在房產拆遷、翻蓋、轉讓等出現糾紛,也為了能使本房產買賣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經西街居委會做了房產買賣證明,經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後,該房產就為乙方所有,不管以後該房產如何拆遷、翻蓋、轉讓等都與甲方無關。
六、在以後該房產辦理有關手續時,甲方應配合乙方,並積極提供相關證明和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書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房產買賣合同樣本精選
房產買賣合同2
賣方: 身份證號:
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將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房產位置:該住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
一、房價及交款方式:經協議該套房住房售價 元,交款方式為一次性。
二、出賣方有協助乙方辦理好房產交付、水、電使用、房產證辦理等方面的手續。
三、出賣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前將本房產轉賣、抵押給其他人,也不得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如違反本條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後,出賣方收到買受方的房款後應將房屋當日交付給買受方,如該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買受方收取,租賃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給買受人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房屋主張權利並有確定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及相關檔案的,應每月按購房款的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據
今收到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賣方及收款人(簽章): 買方(簽章):
配偶(簽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3
經常有人拿著房屋買賣合同來,要求與對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簽訂合同時賣方沒有房產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那麼,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定無效嗎?並非如此。
首先,房地產管理法第條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目前的主流觀點是,違反了該規定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其次,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但無權處分行為在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利以後便生效,轉而成為有權處分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並非必然無效。
再次,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在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以後雙方再履行買賣合同,這樣的合同也並非一定無效。這樣的合同其實是附條件合同,在所附條件“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生效。在賣方沒有拿到房產證時,該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無效,一旦條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條件確定不會實現,該就成為一份無效合同了。
最後,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比如說: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買方或者賣方有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行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應當遵守。現代合同法的原則是儘量讓合同生效,這也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必然要求。同時由於合同的無效屬於絕對、當然、自始無效,因此,當發現合同出現無效事由時,應當及時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房產買賣合同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x條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x區x路x號x小區x號樓x號,建築面積x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元整大寫:人民幣x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x年x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x年x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儲存。
第八條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x%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聯絡電話:乙方聯絡電話: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房產買賣合同5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
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房產買賣合同6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下稱“該房地產”):
2、房地產權證號碼:
3、建築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住宅
5、建築結構:鋼筋混凝土,總層數: 層,該房地產所在層數:第層。
6、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的情況:
(1)帶傢俬家電(詳見傢俬電器清單);
(2)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 前遷出,逾期則以該房
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7、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屬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計價和價款
1、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仟佰拾 元;
2、付款方式詳見附件
第三條 交樓時間和交接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為甲方收齊房款當天,甲乙雙方應在交樓當天一起到場查驗房屋,查驗後雙方簽妥房地產交接確認書,即視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應在該房地產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該房地產在收樓前發生的所有欠款及費用(如銀行貸款、欠稅款、債務及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錢電視、管理費等費
用)。甲方保證在交易後乙方無須對上述甲方欠款及應付費用負責。
3、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地產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該房地產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乙方應自辦理完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後 日內,持本合同、房屋權屬證書、
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更名手續。
第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第五條 稅費繳交
1、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方式繳付稅費:(1)按政府規定各付各稅;(2)甲方承擔全部稅費;(3)乙方承擔全部稅費; (4)其他
2、簽訂本合同後,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對於調整部分按以下第 方式繳付:(1)全部由甲方承擔;(2)全部由乙方承擔;(3)甲乙雙方各自承擔;(4)其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各方當事人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交易不成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將該房地產出售給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10%,並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房地產,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
成交價的10%。
第八條 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的,應當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第三條約定的房地產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由於乙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樓的風險及責任。
第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房款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之日起10日內,將乙方
已支付的房款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 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檔案的,甲乙雙方當事人同意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按總房款0.05%按日計算,合同繼續履行。
2、解除買賣合同,終止交易,甲乙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需要延遲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當事人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物業
所在地法院管轄。
附件: 付 款方 式
房產買賣合同7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XX檔案批准,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8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元;其餘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9
房產新政出臺後,由於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引發買受人退房潮,焦點主要在於,房產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還是屬於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屬於違約,要不要承擔違約責任?
買受人認為房產新政屬於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或變更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雖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房產新政實施,導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改變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這是雙方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所無法預料的,無法避免的,是一種無法防止的'外因,而非買受人個人原因導致,而且超過了買受人承受能力,買受人無法克服,房產買賣合同糾紛。若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對買受人來說將導致明顯不公平。所以,房產新政屬於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認為房產新政屬於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協商一致自願達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內容也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對有效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履行。而且房地產調控政策並非不可預見、並非不可克服,因此房產新政不屬於情勢變更,屬於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房產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的爭議焦點是房產新政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的法律定性問題。合同簽訂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房產新政出臺,對房產買賣產生巨大的衝擊,房產新政這種情況屬於商業風險,還是情勢變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勢變更要求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這個問題,我們應對情勢變更原則及相關構成等作一定的瞭解和分析。
1、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合同範本《房產買賣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這兩個司法解釋是目前房產新政下引用情勢變更原則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2、情勢變更原則的含義
情勢變更原則是一項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則。指在合同成立後至履行完畢前這段時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發生情勢變更,致使繼續維持該合同之原有效力對受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則允許該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謂情勢,應指合同成立之後、履行之前所發生的不可預見,無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礎或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並且其影響及於社會全體或者是區域性,而不是單單隻影響該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對合同的利益產生影響,而是透過該事由影響了合同訂立所依賴的客觀環境或者是基礎,進而影響該合同的,在這種情形下,履行該合同會造成合同當事人雙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現顯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所謂的變更,是指合同賴以訂立的基礎或者環境(即情勢)發生了異常的、根本性的變動。這主要是與商業風險的區別。一般的變化,如果不足以影響到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足以對合同訂立的基礎造成動搖,那麼,就可以認為是一般的商業風險。
3、情勢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1)、不能預見性。即情勢變更的發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於訂立合同之時客觀上不能預見的。此處的不可預見與不可抗力的不可預見性應具有一致性,並且可能會有某種關聯性,很多的情勢變更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歸責性。民法上以過錯責任為主要的歸責原則,當事人對於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所造成的損失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可歸責的構成要件之一是當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3)、該情勢變更發生在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情勢變更發生於合同成立之後,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畢之後。
(4)、繼續履行合同會造成顯失公平。所謂顯失公平,是指非常明顯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對價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可以認定為顯示公平。倘是已經履行的合同造成了顯失公平,情勢變更原則就不能適用了,因為情勢變更原則只對於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間生效,無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後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公平原則,當事人之間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而進行的合同調整或者解除,倘調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為不足以衡平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對方當事人的顯失公平,則非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本意,更加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須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後進行的合同調整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件。
房產買賣合同10
出賣人(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買受人(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為樓,共___層(建築面積____,儲藏室___)。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交房時間為:房款付清時即交房(交易後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該房屋屬於無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如房屋日後政府需補辦產權登記,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聯絡原房主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後,房屋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歸屬乙方享有。該房屋憑買賣合同生效,乙方擁有無限期所有
權和使用權,如房屋遇政府或有關單位拆遷、徵用等行為,則拆遷或徵用等行為產生的房屋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完全同意,絕無反悔。且日後,辦理房屋補償手續需甲方配合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領取應得經濟補償,甲方不得佔有乙方經濟利益。本條約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訂立,本協議的無效,被撤銷或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產生的任何債務、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證對乙方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沒有產權、買賣行為尚未全部完成作為抗辯理由,否定本協議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塗改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年__月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1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包括儲藏室,屋內設施),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在房產過戶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許昌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3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地段佔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築面積為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於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於深圳
房產買賣合同14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XX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XX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XX市 地段佔地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 結構,定名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 座(幢)樓 單元,建築面積為 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 平方尺)由甲方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
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XX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XX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XX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 )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XX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XX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XX省對XX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XX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X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XX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XX市仲裁或XX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於XX
房產買賣合同15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社會信用統一程式碼/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1.2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1.3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檔案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30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大寫)(¥元)
第六條稅費承擔
6.1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6.2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付款方式
買方於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9.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9.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9.3
第十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二條產權轉移登記
12.1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12.2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三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本合同與其他檔案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賣方份,買方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